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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兴县直属小学秋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公布

2020/6/23 14:51:41 稿源:新兴广电 次阅读 字体: 收藏此文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精神,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并结合我县实际,在“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的要求,特制定县直属小学(实验小学、翔顺实验学校、惠能小学、翔顺育才学校)2020年秋一年级新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规模


招收一年级新生1300人,其中实验小学420人,翔顺实验学校320人,惠能小学360人,翔顺育才学校200人。


二、招生对象


县直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取得小学学籍。


(二)城区户籍(含原城关镇和环城镇):本县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独立房产;非本县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独立房产且在我县缴交社保费满三年(截止至2020年5月31日前连续满三年)以上。


(三)港澳台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独立房产。


(四)非城区户籍的军烈属、援藏援疆、属县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的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和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可按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办法接受报名。(需有关部门提供相应证明)


(五)身体健康,有正常的学习能力。


三、招生范围


采取多校划片招生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根据各自需求选择其中一所县直属小学报读。


四、招生办法


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儿童只能填报一所县直属小学志愿,所填志愿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逾期不得修改。报名结束后,对相关数据进行封存。当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时,直接确定录取名单;当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则采取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招录对象。未被招录的适龄儿童可继续报读新城镇属各小学,具体招生办法由新城镇中心小学公布。


符合条件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随机抽签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抽签,同校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抽中,经审核后办理同校入读手续,相应名额在学校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抽签,按实录取”,报名时填报两(多)张报名表、两(多)个小孩资料,分别获得两(多)个报名编号参加电脑抽签,按抽签实际结果入学。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时间: 6月29日—7月2日。


   地点:报读实验小学、翔顺育才学校的到实验小学报名;报读翔顺实验学校的到翔顺实验学校报名;报读惠能小学的到惠能小学报名。


六、招生工作流程


(一)公布计划,发布信息。


6月下旬,将县直属的4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学校微信平台等平台及各校门前对外公布。


(二)提交资料,接受报名。


6月29日到7月2日接受报名,家长带备以下资料到相应地点填写报名表:


1.城区户籍(含原城关镇和环城镇)的适龄儿童。


(1)提供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儿童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2.非城区本县其他镇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1)提供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监护人至少一方有城区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或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房契、购房发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指居住用途,商铺类不在此范围)。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写上家长和儿童姓名),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儿童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3.非本县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1)提供儿童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报名儿童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监护人至少一方有城区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或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房契、购房发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指居住用途,商铺类不在此范围)。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写上家长和儿童姓名),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父母一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新兴县缴交社保费满三年(截至2020年5月31日前连续满三年)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儿童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4.港澳台户籍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


(1)提供港澳台儿童户籍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监护人至少一方有城区房产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在住建部门备案的合法购房合同,或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房契、购房发票等)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指居住用途,商铺类不在此范围)。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写上家长和儿童姓名),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儿童1张小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相片。


(三)资料审核,公示符合报名资格的儿童名单。


由四所学校组织人员对家长提交资料进行审核、查验,7月6日至7月8日分别在报读学校门前公告栏公示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儿童名单。(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电话:0766—2978322)


(四)确定录取名单。


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生数的,直接确定录取名单。报名人数多于计划招生数的,四所学校统一在实验小学组织电脑随机抽签确定招录对象。其工作安排如下:


1. 电脑抽签时间:7月12日;


2. 监督现场抽签人员:县教育局有关领导,县公证处公证员,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代表,报名儿童家长代表等;


3. 电脑抽签办法:将所有报名儿童的基本信息等输入电脑,采用经审核认可的电脑随机抽录程序进行抽签,按1:1比例确定录取名单。


(五)公示录取名单,办理入学注册。


将电脑抽签录取或直接确定录取产生的录取名单在学校门前公告栏、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注册时须带报名儿童及原提交证件的原件再次进行复核,如学生身体和智力情况不适宜进校就读或因提供虚假资料、在规定时间未前往相应学校参加审核和注册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期间接受监督电话:0766—2978322)


七、其他事项


每个符合条件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发现多报的,取消其当年的抽签资格


本文标签:新生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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